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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9-28 13:3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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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处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国庆放假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值班安排

 

 

 

 

 

 

 

 

 

 

 

三、值班职责

(一)接收转办通知事项,传达上级领导批示、指示,报告重大值守信息,答复上级值班查询。

(二)接收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接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协助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三)总值班室将抽查全处值班值守情况。

(四)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交接记录,收集值班资料交接值班情况。

四、值班工作要求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脱岗,禁止电话呼叫转移;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除领导和经领导批准外,不得让无关人员使用值班电话。

(二)认真执行《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履行好带班、值班责任,按规范处理带班、值班期间发生的所有工作事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报备。

(三)带班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报告,严格执行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办公场所和职工的安全管理,要求单位门卫保持24小时在岗,安排好对基层工段、水利设施设备的值班值守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放假前,请各单位切断办公室电源,关好门窗,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和治安消防工作。

(二)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外,一律定点停放在处站机关院内,行驶证、加油卡和钥匙交处站办公室统一管理;值班公务车辆,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始终保持新冠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全体职工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能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节假日期间尽量就地休假,如需外出,需提前按照相关规定报备。

特此通知。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