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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2015年,我处水利综合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处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水法宣传、水资源费代征、保护水利工程安全和维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水利综合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在本年度水政执法工作会上,对2015年度(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在水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条件:
见附件《水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1、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3个(其中渠道管理站2个,电站1个);
2、在全处水政执法人员中推荐先进个人10名(处机关3名,渠道管理站各1名,电站共2名)。
三、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水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于8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处水政邮箱szb2407@163.com,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处水政办。
联系人:王 雪 13658169118(6118)
水政办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