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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
9月6日,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转发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印发的《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发〔2019〕6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厅直属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会商监测、科学避灾、督导检查等措施,切实做好省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处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紧急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当前主汛期还未结束,灌区正临连续降雨天气,9月8日6时42分内江市威远县发生5.4级地震,我处灌区内震感明显,再加之2018年排查出的隐患未全部彻底清除,因此,我处目前地质灾害防范形势极为严峻,各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责任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基层各单位及红旗分干渠项目部按照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的要求,认真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锁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照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已发现的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并整改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对于新增隐患点及时上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要求。
三、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
管理处将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单位按期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四、加强地方沟通协调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通过明白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近期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 地灾指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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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