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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yangjun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0-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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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处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都江堰灌区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全灌区水利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我处水利科技创新发展。我科室已于2019730日将《水利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下发至你们。现已接近年底,各单位各部门有科技创新项目的请抓紧时间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1130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送至我科室。

项目资金支持的条件及范围(详情见附件1):

一、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四川省、水利厅和都江堰管理局的水利科技创新政策;

(二)知识产权清晰,能解决人民渠二处运行管理实际问题,具有推广价值。优先考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创新项目;

(三)优先考虑国家或行业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发展领域项目;

(四)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二、创新基金的支持范围

(一)创新项目包括:加强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智慧灌区建设、培育高素质水利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

(二)专项基金的申请对象包括:处属的科室、站、党支部、团委(团支部)及人民渠二处在职职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创新基金不得支持:

(一)不符合国家创新政策;

(二)低水平的重复项目、一般的技术引进、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三)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

(四)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

联系人:杨 俊                    联系电话:18284248580

报送邮箱:kjs501@163.com

附件:1、《水利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upload/file/20191016/20191016181315891589.doc

      2、《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upload/file/20191016/20191016181349654965.doc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室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