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欢迎您!今天是:
关于实施《竞聘进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yinboo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6-17 00:00 打印

转发到: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实施《竞聘进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二处(2013)83号
 
处属各单位:
    我处2012年3月公布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竞聘进岗管理试行办法》,在一年多的试行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形成了正式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竞聘进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各大家,从发文之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竞聘进岗管理办法》
 
                                            2013年6月8日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处管理处
竞聘进岗管理办法
     
    根据《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岗位设置首轮聘任工作完成以后,因自然减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当符合空缺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空缺数时,应根据空缺岗位的职责和任务要求,采取在全处范围内竞聘进岗的办法确定进岗人选,为了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竞聘进岗管理试行办法:
    一、各岗位类别竞聘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
    1、竞聘高一级职务的空缺岗位,如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助工竞聘工程师岗位、取得高工任职资格的工程师竞聘副高岗位时,以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为序,先取得的先参加竞聘;当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相同的多人竞聘同一岗位时,按综合评分办法排序,以分值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岗人选。
    2、内部等级的竞聘,如从工程师的十级岗位竞聘九级岗位、九级岗位竞聘八级岗位时,以现岗位的任职时间为序,任职时间长的优先参加竞聘;当任职时间相同的多人竞聘同一岗位时,按综合评分办法排序,以分值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岗人选。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A:以单位下发聘任文件规定的任职时间为准,任职时间长的先进岗;当任职时间相同的多人竞聘同一岗位时,按综合评分办法排序,以分值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岗人选。
    2、管理岗位B:竞聘高一级职务的空缺岗位,如符合晋升条件的副主任科员竞聘主任科员时,按任现职务的任职时间为序,任职时间长的优先参加竞聘;当任职时间相同的多人竞聘同一岗位时,按综合评分办法排序,以分值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岗人选。
  (三)工勤技能岗位
以参加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时间为准,先取得的先参加竞聘,当取得合格证时间相同的多人竞聘同一岗位时,按综合评分办法排序,以分值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岗人选。  
     二、综合评分办法:
  (一)任职年限计分
     1、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为现任管理岗位人员(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取得职务的年限, 1年计1分。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为现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限, 1年计1分。
     3、工勤人员的任职年限为现任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即执行现任技术等级工资)年限,1年计1分。
  (二)工龄时间计分
以档案记载为准,1年计1分。
   (三)学历计分
      学历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最高学历。博士计7分,研究生计6分,本科计5分,专科计4分、中专计3分,高中、技校及以下计2分。
  (四)奖励计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的一次计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一次计3分,获得厅级表彰的一次计1分,获得处年度先进个人奖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计0.5分。以上奖项中,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的表彰无有效期;获厅级与处级表彰的有效期为本轮一个完整的聘期或本轮聘期的起聘时间至取得新职务任职资格后拟竞聘的新岗位出现空缺的时间,表彰时间的认定以已取得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上表彰的时段为准。同一事件获得不同等次表彰的仅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五)计分总和
竞聘岗位综合计分为任职年限、工龄、学历、奖励四项计分之和。
    三、聘期
每两年为一聘期,对于在聘期内取得新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本《办法》之第一条进行竞聘,其聘期与聘期内有职务变动的管理人员一样,均为全处本轮聘期的余下时间。待一轮聘期满后,全处再统一进行新一轮的聘任工作。
    四、特殊情况
在竞聘进岗过程中,同一岗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时,优先聘用工龄长的人员。
    五、本《办法》作为《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部分,是我处岗位管理的政策依据。
    六、本《办法》从2013年6月起执行,《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竞聘进岗试行办法》同时废止,由处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