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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chenjf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5-1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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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679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处属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今年汛期总降水量将较常年明显偏多,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极易出现由区域性极端暴雨天气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地灾防治形势极其严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坚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来抓,始终绷紧防灾减灾这根弦,着眼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情况,以更加严密的部署、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水利系统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落实水利厅的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以福建泰宁“5.08”山体滑坡灾害为戒,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对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工程的领导负专责,相关股室及各工段人员具体负责,切实将防范和应对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前一阶段汛前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自查工作。各渠道管理站重点自查高边坡渠段、半山渠段、水利枢纽设施、灌溉设施、水库、傍山修建的建筑物(工段房、闸房)等重要部位、地段;各电站重点自查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值班房等重要部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绵阳建设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要重点自查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宿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

各单位管护范围或邻近管护范围,有地方政府或其行政部门已公示(标明)的地质山洪灾害地段。各单位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或其行政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建立联动机制。

各单位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在报告管理处的同是,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汇报,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红旗分干渠项目部、绵阳建设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凡是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要坚决停止施工。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施工工棚、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

三、强化监测、及时预警

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和参建各方、绵阳建设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严格落实管护人员,承担安全巡查、监测通讯和应急值守等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巡查。在强降雨、高水位及出险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

各渠道管理站要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供水科调水指令,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各电站要密切关注前池水位,严格执行供水科调水指令,严禁擅自堵高前池水位,在甩负荷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时报告供水科,并告知相关渠道管理站。

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绵阳建设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制定完善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加强与防汛、气象等地方相关部门的联系,保障通讯畅通,及时将有关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通告现场人员,确保遇突发灾害时,受威胁人员能及时有效转移。

四、落实保障、全力抢险

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及参建各方、绵阳建设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抢险行动组织有力、救援到位及时。

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处理,第一时间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6年512







人民渠二处办公室 20165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