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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12-0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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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0]124号
处属各单位:
  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水利部、省政府和水利厅有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吸取上海市“11.15”、吉林省吉林市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处实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处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二处、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狠抓“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抓好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握冬季火灾等事故易发、高发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消防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如因工作原因,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第一责任人或专(兼)安全员、治保员有更换的,要及时补充并书面报送处安办和保卫科。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目前已经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火灾事故隐患增多,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严厉禁止抢任务、赶工期、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要对各单位仓库、变电站、车间、住宿楼、档案室、会议室、班车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的,请各单位以报告的形式立即上报处安办。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中等“四个能力”。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过期或快过期的灭火器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确保全体职工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有效扑灭火灾。
      四、请各单位将火灾隐患排查情况于12月6日前报处安办。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