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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党组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
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处属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在新形势下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根据厅党组要求,现将《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水党〔2014〕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转发文件见附件)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
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厅机关各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和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这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我们新形势下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为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厅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根据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川委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也是推动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厅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我厅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三严三实”要求上来,并在实际工作和行动中锲而不舍、常抓不懈。
(二)把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推进我厅党的建设各项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严落实管党治吏责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为关键。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作风建设整改任务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为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和“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核心目标提供坚强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廉政保证。
( 三)明确目标任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需要常抓、贵在坚持。要将我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成果,固化为推动形成科学规范、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厅党组关于行风政风建设与“三严三实”要求有机统一,真正落地生根,贯彻落实于我们工作实践中,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不断弘扬“献身、负责、求是”水利行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实现根本好转,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营造良好的水利从政、工作和外部环境。
二、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
(四)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厅直各级党委要站在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和“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高度,增强管党意识,提升治党水平,自觉担当起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在我厅大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从业环境。坚决落实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重一大”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教育培养功能,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党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使党员干部真正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品格陶冶,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点学习专题,作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的核心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主题演讲、诗歌朗诵、征文比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一些形之有效、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和树立水利人“爱岗敬业、朴实奉献”的核心价值观。
(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持久地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别是要联系民生水利和联动整改、正风肃纪要求和我厅明确的整改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贴近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坚持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和敬业精衶等方面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社会化评价机制等制度,推动我厅党员干部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解决问题、恵及民生中转变作风。
(七)以“三严三实”要求培养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纳入干部述职述绩述廉述德内容,把平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群众认可“四位一体”相结合,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培养选拔干部工作各个环节。
二、严明纪律,体现制度执行力
(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突出对“四个服从”情况的监督,规范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厅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身边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九)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各级党组组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的纪律处分。
(十)严明党的财经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或其它市场经济行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厅财务处要加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禁不按规定追加预算。严禁骗取套取上级财政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厅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重点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等建章立制,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安全。
(十一)严明党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净化从政环境。严禁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严格请假制度,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要按规定提前向厅书面报备或报告。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按规定转移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
(十二)抓好群众工作。切实按照我厅关于联系指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党员干部驻乡进村入户及蹲点调研制度,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在接地气、受教育中推动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通过干部下访、基层接访、民情直达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监督,严格要求管理干部
(十四)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把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原则、制度、标准、程序、纪律选拔干部、配备班子,贯彻落实好政绩差异化考核和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任用廉政把关作用,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没有空缺职位不得动议干部,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严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严格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厅人事处、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组要对其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十三)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选拔任用干部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大力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认真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追责。
(十五)严格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坚持一把手约谈一把手、上下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和“双向约谈”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结合平时掌握与年终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反映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以履行承诺情况检验领导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诚信品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反映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形成结论、严肃处理。
四、坚持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十六)严格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又要支持班子成员放手大胆开展工作、敢于对执行中和分管领域内的具体问题负责。按照党委职责不漏项、党政工作相协调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各自职责界限,规范我厅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从政用权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七)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核心,严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照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改进议事决策的设置制度,规范议题提出程序,提高议题质量,建立健全议题预告制度。推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和党组(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党员旁听基层党组织党委会议制度。
(十八)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调查研究和协商沟通制度,对涉及全厅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坚持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认真进行各种风险评估。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要公开听取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对建议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五、推行科学考评,重实干的科学实绩
(十九)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考核的新规定、新要求,按照领导班子不同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尊重规律、注重实际,自觉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要将考核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紧密联系起来,对考核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严格问责、限期整政。
(二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引导全行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向干部职工公开。
六、工作保障
(二十一)强化示范带动。厅直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作风纯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事,率先践行良好作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上率下、层层示范。
(二十二)强化制度执行。做好废、改、立工作,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健全“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组(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督查工作内容。厅直各级党委、纪委每年向厅党组报告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厅将在年底工作考核中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二十三)强化“三严三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敢于尽责、勇于担当,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厅直各级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全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我们身边在实践“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我厅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和外部氛围。
(二十四)强化责任意识。厅直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困难永不退缩、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不正之风敢于坚决斗争。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引导其深入基层和一线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对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切实保护、大力褒奖。
(二十五)强化关爱机制。坚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坚持典型示范,及时总结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干部典型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先进模范,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为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排忧解难。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向基层倾斜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实干者受重用。
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