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
通 知
人二处[2009]131号
处属各单位、灾后重建各工地:
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快速上升趋势,随着进入秋冬季节,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据专家预测,我国防控甲型H1N1流感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避免疫情对职工健康造成危害,保障我处各项工作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领导人为孙红副处长,办公室谢羽为联系人。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并及时应对疫情变化,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帮助职工和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症状,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时引导大家认识到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一定不要产生恐慌心理。
三、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做好自我保护。职工个人要加强防范,尽量减少到人流密集的地方去,尽量避免到疾病高发地去,绝对避免在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接触感染人群。各单位各工地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
我处筹备10万元作为全处及职工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专项经费。
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据网上查阅,甲型H1N1流感的症状与其他流感症状类似,如高热、咳嗽、咽痛、头痛、肌肉痛和疲倦。其中一些患者还出现腹泻和呕吐、红眼。凡高烧39度及以上的,应及时隔离治疗;凡发烧38――39度而且持续时间达到两天的,也应隔离治疗。凡是持续发烧的,建议病人主动申请进行甲型H1N1流感检验,避免贻误治疗,造成病情恶化。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诊断。若发生确诊病例,应及时果断治疗,并服从地方政府统一安排,各单位应在在1小时内报告办公室及政府有关部门,我处将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水利厅。
请各单位在回复栏内签收。
另发纸质文件,请各单位查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