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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9-12-3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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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09]23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川水函[2009]1432号)要求,我处决定从2009年12月22日开始,至2010年3月31日,用100天时间,在全处范围内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利用处局域网、简报、墙报标语、专栏和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切实把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抓细抓实抓好。
      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注重实效,全面实现“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目标,尤其是在元旦、春节及2010年两会期间,处单位领导要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要密切关注了解生产安全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和联系工作。并以百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车船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在元旦、春节和2010年两会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坚决防止松懈麻痹情绪和侥幸心理,防止和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防止和纠正非法和违法行为,确保平安。
      四、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以职工群众自我教育为主、全员参与的“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的“十个一”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五、要以输水安全、水利冬修施工安全、灾后重建工程安全、水库船舶安全和电力生产安全、水厂水质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加强冬季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指导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推向深入,确保取得满意效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