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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教育监督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chenjf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1-2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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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纪委
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教育监督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教育监督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通知》(川纪发[2010]30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 彻落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科室签收)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纪委
                                    2011年1月24日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教育监督
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纪委、监察局,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 委)、监察室(处):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 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0〕39号)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 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0〕21号)精神,现 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监督, 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要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发〔2010〕39号文件精神,深入学 习贯彻《廉政准则》,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 育为重点,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 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促使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四个特别” 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组织党员 干部集中学习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 患于未然。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 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 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结合节日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入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 围。
      二、严格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要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 真落实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 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 金、有价证券;严禁领导干部授意或纵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 人员,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 严禁任何单位以“奖金”、“补助”等名义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 有价证券;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 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 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 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坚决反 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从严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各种茶话会、团拜会、联欢 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 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上。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执行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有关信访举报的核 查力度,严肃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行为,对领导干部 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加大明查 暗访力度,坚决纠正查处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 浪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 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 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现象。要加强对公务用 车使用的监管,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 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 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切实关注民生,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强化教育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 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广泛开展形 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抓好关系群众 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 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 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等按时足额发放,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社 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 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囤 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群 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职 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督促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 来信来访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 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重点 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加 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和安全 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 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 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2010年12月29日
附件:川纪发【2010】30号文件川纪发【20100】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