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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奖励工资及春节慰问费等费用的通知

发布人:zhangh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1-17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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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管理处研究决定,发放以下费用:
   一、2010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发放范围:全处在岗正式职工。
  二、春节慰问费:
  1、发放范围:全处职工(不含停薪留职人员)。
  2、发放标准:400元。
  3、资金来源:各站配套200元,处报销200元。
  三、2010年度目标奖:
  1、发放范围:全处在岗职工。
  2、发放标准:基数1600元,按处级4.0、副处级3.8、科级2.0、副科级1.9、股级1.2的比例发放。 
  四、2010年度工程赔偿效益奖和管理处效益奖
  1、发放范围:全处离退休职工(包括提前离岗职工)。
  2、发放标准:工程赔偿效益奖500元/人,管理处效益奖500元/人。
     如有疑问,请与计财科联系(V网:645)。
 
                            计 财 科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