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人二处委[2012]19号
处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公安部、省人民政府和水利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处消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处、站机关、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电力等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处决定成立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 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 魏光伟(副处长、工会主席)
成 员:张蓉(保卫科科长)
杨奎 (行办主任)
邓顺杰(灌溉科长、防洪办主任)
杨 刚(工程科长、扩建办主任、防洪办副主任)
谢 羽(党办主任)
鲜 锦(劳人科科长)
刘银静(水经科长)
张 洪(计财科长)
王华蓉(水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处保卫科,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张蓉任办公室主任,李文顺、刘宏格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
结合近期正在深入开展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检、排查整治力度,并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一是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要检查各单位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二是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三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单位内部火电源管理情况;五是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好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封堵等情况;六是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七是易燃有毒材料装修是否符合行业规定;八是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源线路、违法使用液化气罐等问题。
(二)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为契机,以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依托处局域网参与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宣传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发动单位利用横幅、标语,板(墙)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地向职工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要开设消防宣传专栏,至少每周刊载一则有关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工作的新闻,及时报道有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扎实开展灭火救援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打得胜仗
各单位要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将执勤训练的重点转移到灭火实地演练,逐一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部位开展“六熟悉”,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救援物资,随时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出动准备,保证在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发生时快速出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保卫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闭幕)。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各单位要对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全力排查整改各类火灾隐患,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大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果断的整治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采取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办法,建立发现督办、限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模式,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生较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必须按程序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