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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1年度职工困难互助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zhangr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3-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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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请收取2011年度职工互助会会费,会员缴纳会费采取自愿原则,缴费标准为80元/年,不继续缴纳会费的视为放弃已有的会员资格。新入会条件参见《人民渠二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欢迎广大职工及单位爱心捐款。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并认真组织宣传,力争入会率达到100%。会费收取日期截止2011年4月1日。请各单位于4月中旬前将收取的会费及会员名单上交处工会。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