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冬季取暖费、下半年劳保、常年劳保的通知
发布人:x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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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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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人事劳动科
人劳字(2011)78号
计财科: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处领导研究决定:
一、二O一一年冬季取暖费按100元/人发放,发放范围为全处在册正式职工(含离岗人员)、计划外用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二O一一年下半年劳保按100元/人发放(其中常年劳保50元/人,季度劳保50元/人),不再发放劳保物品。发放范围为全处在岗正式职工和计划外用工。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