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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5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法》和四川省水利厅《2015年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川水函〔2015〕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现制定2015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处水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我处管辖的所有场所和设施。包括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库大坝、农村水电、供水工程、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 检查时间
(一)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
制定大排查具体方案,确定检查重点,迅速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31日至3月20日)
认真落实大检查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处对基层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各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到位,不留盲区死角。对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治理措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 督查总结阶段(3月下旬)
形成报告上报厅安办。完善档案,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实施方法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构
成立2015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忠海 (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理(党委书记、副处长)
谢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事务)
何邦应(副处长)
范云伟(副处长)
魏光伟(副处长、工会主席)
成员:张蓉(保卫科科长)
杨刚(工程科长、防洪办副主任)
邓顺杰(灌溉科长、防洪办主任)
刘银静(行办主任)
高志君(设计队队长)
罗宪君(水经科长)
张涌(党办主任、监察科长)
张洪(计财科科长)
鲜锦(劳人科科长)
王华蓉(水政办主任)
邓莉(工会副主席)
2015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张蓉任办公室主任,刘元虎为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对口抓各基层单位涉及管辖内容,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贯彻实施。
(二)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附表的内容,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