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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我处水政执法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处党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政监察工作制度》和《人民渠二处水政监察工作制度》要求开展水政工作,在宣传水法、水资源费代征、保护水利工程安全和维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水利综合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在年度水政执法工作会上,对2013年度(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在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请各单位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2个(主要在渠道管理站);在全处水政执法人员中推荐先进个人8名(渠道管理站各1名,处机关3名)。推荐名单于5月31日前报处水政办。
联系人:易欣 13508012188(62188)、
王雪 13658169118(6118)
水政办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