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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推荐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2015年7月-2016年6月,在处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处属各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活动,保持了全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形势的稳定。为进一步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管理处决定,对在2015年7月-2016年6月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2、先进个人:全处在岗干部职工
(二)名额
1、安全生产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1个
2、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个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个
4、安全生产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5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安全生产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位 |
先进个人 |
单位 |
先进个人 |
| 处机关 |
3 |
江渠公司 |
1 |
| 德阳站 |
1 |
银河电站 |
1 |
| 中江站 |
1 |
鲁联电站 |
2 |
| 鲁班站 |
1 |
红旗电站 |
1 |
| 金山站 |
1 |
建设公司 |
1 |
| 黄鹿站 |
1 |
黄鹿水厂 |
1 |
二、推荐工作相关事宜
1、评选条件及办法
详见《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2、先进个人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的人数,在本单位在岗干部职工中推荐,机关各科室在处机关全体在岗干部职工中推荐3名。推荐的先进个人姓名请填入《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先进个人栏内。
3、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7日16:00点之前将《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电子件报保卫科(安办),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可随后报。
附件1: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upload/file/20160612/20160612165659545954.doc
附件2: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upload/file/20160612/20160612165752715271.xls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