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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
关于推荐201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及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 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2015年度,处工会带领全处职工紧紧围绕全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圆满地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处工会决定对在2015年7月--2016年6月年度工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2、先进个人:全处在岗干部职工。 (二)名额 1、先进单位:全处范围内评选5个。 2、工会积极分子:站分工会各1名,处机关6名。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1、先进单位的推荐、评选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及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试行)》执行。(详见附件) 2、工会积极分子请各分工会在本单位在岗干部职工中推荐1名;机关各科室在处机关在岗干部职工中推荐6名。 三、要求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抓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于2016年6月23日12.00之前将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及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到处工会邮箱:sc.dy.gh@163.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可随后报送到处工会办公室。 附件:工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联系人:王华蓉,电话,18980110164(V网短号:6981)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