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档案的通知
发布人:nnnnnnnn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3-23 00:00 打印
处属各单位:
为保证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使档案资料更好的为我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服务,按人民渠二处档案管理制度,请各单位(含处属各科室)定期整理档案资料,并于4月10前移交到处档案室。
联系人:秦琳 (电话:13518263601。短号:6321)
顾德芳(电话:13689666893。短号:66893)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