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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5-3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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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二处[2016]88号

处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6年5月30日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氛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6年6月在全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动员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认识。
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编制知识问答题,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方案见附件3)。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竞赛组织发动,做好参赛单位信息录入竞赛平台等工作,鼓励从事水利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
      组织学习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讲座》等资料。我部已制作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组织集中观看、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全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围绕“提高全处职工安全素质”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职工,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进一步促进和稳定我处安全生产良好态势,实现安全无事故提供强大的基础保证、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强化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处决定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处安全生产月活动。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曾理(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道永(党委书记、副处长)
             谢羽 (纪委书记,分管安全工作)    
             何邦应(副处长)
             范云伟(副处长)
             魏光伟 (副处长、工会主席)
          杨刚(总工程师)
      成员:陈俊佛、刘银静、邓顺杰、鲜锦、张洪、王华蓉、刘江涛
      办公室设在处安办,由刘元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负总责。
      四、活动时间安排
      全处“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
      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按照《关于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2号)的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和报送具有水利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水利部将在《中国水利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水利安全监督网设立安全生产月专题,开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通过刊发署名文章、推送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宣传安全文化。各单位应组织职工关注有关报刊、网络及微信平台,并积极推广使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参与微信平台接力宣传活动、身边隐患随手拍等活动。
      五、活动内容
      按照水利部、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我处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公司要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以下重点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改活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要注重实效,真正起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防患于未然,切实推动我处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的作用。
     (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和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同时提高职工的应急抢险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消防、交通、水利工程施工、水电生产、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竞赛,提高水利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化征文和“打非治违”知识竞赛。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并要求参赛人员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存入本单位安全档案,作为干部职工本年度参加安全培训的依据。通过竞赛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认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单位要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水文测报、车船交通、供水、防火防爆以及办公场所等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三)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字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处安办。
     联系人:刘元虎
     联系电话:0838-2502420

                         2016年5月25日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请到水利安全监督网下载)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