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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通知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3-2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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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

合同签订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文件精神,我处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将对我处在岗职工进行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同时将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现将签订聘用合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人员聘用合同范围

全处在岗正式职工,名单见附表。

二、聘用合同签订

(一)人员聘用合同由人社厅统一制定,处统一印制、发放。

(二)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开展时间:2011324日起至415日止。

(三)聘用合同期限:以三年为一个聘期。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从2010111日起,至20131031日止。距离退休时间不满两个聘期的,合同期限签订至退休时间。

三、聘用合同由处人事劳动科指导签订,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劳动科联系,电话:13547049172,13990270503(V681)

四、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参照正式职工进行签订。

特此通知

 附件:各类人员名单.xls

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