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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五一节慰问费及2010年防洪奖、工程管理奖的通知

发布人:zhangh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4-2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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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管理处研究决定,发放2010年五一节日慰问费及2010年防洪奖。
  一、五一节慰问费
  1、发放范围:在岗职工、离岗休息职工、离退休职工、计划外用工。
  2、发放标准:100元/人。
  二、2010年防洪奖、工程管理奖:
    1、发放范围:在岗正式职工、计划外用工。
    2、发放标准:防洪奖基数300元,工程管理奖基数200元,按处级2.0、副处级1.9、科级1.6、副科级1.5、股级1.2的比例发放。
     在职(岗)未满一年的,按2010年在职(岗)月份数占全年月份的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