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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管理处研究决定,发放2010年五一节日慰问费及2010年防洪奖。
一、五一节慰问费
1、发放范围:在岗职工、离岗休息职工、离退休职工、计划外用工。
2、发放标准:100元/人。
二、2010年防洪奖、工程管理奖:
1、发放范围:在岗正式职工、计划外用工。
2、发放标准:防洪奖基数300元,工程管理奖基数200元,按处级2.0、副处级1.9、科级1.6、副科级1.5、股级1.2的比例发放。
在职(岗)未满一年的,按2010年在职(岗)月份数占全年月份的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