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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团委关于建立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人:wangxue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4-1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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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建立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处属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的要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经请示处党委同意,处团委决定: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之际,建立四川省人民渠二处志愿者服务队。设立机构,落实负责人,招募志愿者。并筹划在五·四期间与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志工委四川工作站联合开展“关爱生命·走访空巢老人”系列活动,让志愿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一、服务队活动宗旨:立足单位、服务社会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发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奋勇前进,激发青春活力,在广大职工中树立积极、健康、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水利人新形象。

二、志愿者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以提高自身实践能力,拓展自身素质、增强当代青年社会责任意识为目标。

三、活动原则:要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原则上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活动。

四、招募对象:1、在岗职工。2、职工亲属:包括不满18岁的少年和50周岁以下的愿意从事志愿者活动,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的职工亲属,也欢迎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队。

五、报名时间414日——20

请各支部迅速落实、广泛动员,借助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契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五·四”活动。并于20日前将志愿者名单报处团委。

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13550662011(V6102)

邮箱:recgqt@163.com

共青团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15413日           

           

请处属各团支部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