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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2]78号
处属各单位: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处研究决定,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落实。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2年5月25日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水办[201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决定从今年5月底至9月底,在全处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法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总揽,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万忠海
常务副组长:魏光伟
副组长:曾理 何邦应 范云伟
成 员:张蓉 杨奎 杨刚邓顺杰 刘银静 高志君 鲜锦 谢羽 王华蓉 刘元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元虎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专项活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12年 5月21日至9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全处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一把手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本辖区的形势,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违法非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组织发动,督促本单位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理。
2、集中治理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处各单位要结合所辖范围特点,明确打击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处安办6月10、25日,7月10、25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水利厅安监处。
3、督促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以处领导带队的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督查和指导,严格把握标准,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4、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四、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领导带班制度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作业人员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4、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
6、“三责”教育落实情况;
7、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日常维护、检测检验、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二)“治违”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落实的。
2、按国发23号文要求,对照制度,领导干部配备齐全,带班到位。
3、在“三违”方面。 所有管理人员要严抓规章制度、有关措施的落实,狠反“三违”,按奖惩规定进行重奖重罚。
4、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处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反三违”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减少违章,促进安全工作稳定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层层明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良好范围。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层层明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良好范围。
(二)突出重点,重拳出击
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抓住关键环节,重拳出击,精准打击。
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抓住关键环节,重拳出击,精准打击。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各单位在“打非治违”行动中打击处理不力、工作走过场,致使所管辖区依然存在或引发事故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单位在“打非治违”行动中打击处理不力、工作走过场,致使所管辖区依然存在或引发事故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