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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3〕153号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
通 知
处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单位形象,发扬严谨、细致的办文传统,现就规范公文格式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文版面要求
(一)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二)公文页面设置为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三)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二、公文主体要求
(一)公文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部分“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不加分隔线,其标注方式与“抄送机关”一样。
(三)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 “(一)” “1.” “(1)” 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四)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五)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署名用标准名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需加盖公章的文件,成文时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在成文时期之上,以成文时期为准剧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时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时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不需加盖公章的文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六)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起草函时,联系人方式既属于附注内容。
(七)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八)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G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和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4(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三、常用公文的格式要求
(一)通知
通知主要由标题、主送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构成。标题一般格式:制发机关+事由+通知;正文首先要写清通知的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缘由、目的、依据等,其次要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最后的结语部分要意尽言止。
格式规范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是被通知者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二)请示
开头部分的要点是交代清楚请示的缘由。
在请示的主体部分要说明请求事项。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一条一条地写出来,条理要清楚,重点要突出。注意:事项简单的,往往和结语合为一句话。
请示的结语部分大部分有固定格式,如期复请求用语常见的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部门执行”等等。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另请示写作需注意以下几点: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不越级请示;不抄送下级。
(三)报告
报告的开头要概括说明全文主旨,开门见山,起名立意。将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工作的总情况,如依据、目的,对整个工作的估计、评价等作概述,以点明主旨。
主体部分内容要丰富充实。作为正文的核心,将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
结尾,要具体切实。写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具体意见。最后可写"请审阅"或"特此报告"等语作结。
报告的使用要注意与请示区分开。
(四)纪要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五)信函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4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 mm,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四、行文规则注意事项
(一)行文应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注意隶属关系,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三)单位各部门可相互行文,非隶属关系行文应采用函,各基层单位对外行文需抄送管理处。
(四)联合发文,注意级别要相当。
(五)向下级机关或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六)“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其他有关上级可抄送,不得抄送下级。
(七)“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八)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
(九)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请处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执行,切实规范公文格式。
特此通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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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渠二处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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