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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汛前上报防洪预案的通知
发布人:
jinghs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4-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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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渠道管理站、电站: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当各类洪水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请各渠道管理站、电站认真进行汛前工程度汛隐患的检查和排查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防洪预案,并将防洪预案于2011年4月18日前上报处工程科。
特此通知!
工 程 科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