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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12-1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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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印发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

 

处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各种业务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我处特制定《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暂行办法》。现下发,请各科室、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暂行办法

 

(经 2011125处长办公会通过)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各种业务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参加机关职工集体学习(出差人员和设计队例外)。

二、机关职工集中学习工作归口党办管理。

三、机关职工集中学习由机关科室(部门)轮流主持。主持部门自行搜集学习内容并记录学习内容,党办进行点名登记

党办于年底安排好下年度的学习计划,明确机关各部门的主持日期,准备点名册和学习记录本。

党办在开展学习的周一将学习记录本交到主持学习的科室(部门)领导,在机关职工集中学习结束后将其收回。

四、机关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上午900开始,原则上学习时间掌握在20――40分钟。

五、机关职工集中学习坚持积极向上和务实高效原则。学习内容包括管理处最新发出的文件和管理处召开的全处性会议精神,学习内容可以是单位业务工作及其它工作、时事形势知识、治安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保健,也可以是思想道德教育知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为人处世知识、优秀文章摘录以及其它健康积极的内容等。

六、机关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支持主持的科室(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学习。涉及本科室(部门)工作时,要听从主持科室

(部门)安排,参与学习的相关工作。

七、主持学习的科室(部门)要认真主持、认真点名登记、认真记录。党办要妥善保管点名册和记录本,随时接受上级和本单位检查。

八、如果安排的主持科室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主持,由党办安排调整,或者发出通知取消本次学习。

九、如果机关职工不能参加机关职工集中学习,要由本科室(部门)于学习结束前将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请假字据交给主持科室(部门)领导,最迟于下周一将请假条交到主持(科室)领导。党办于下次集中学习时公布上周学习的出勤情况。

十、机关职工集中学习作为单位管理职工出勤的一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对无故不主持、无故不参加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每年年底,由党办对学习情况进行汇兑,交人劳科。

十二、本办法自2012年开始执行。

 

附件:2012年机关职工集中学习安排表

 二○一一年十 二月二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2012年机关职工学习安排表

 

 

 

 

 

 

 

 

 

日期

16

113

23

210

217

224

32

39

主持者

水经科

计财科

人劳科

党办监审科

水政办

保卫科

工会

行办

日期

316

323

46

413

420

427

511

518

主持者

灌溉科

工程科

水经科

计财科

人劳科

党办监审科

水政办

保卫科

日期

525

61

68

615

629

629

76

713

主持者

工会

行办

灌溉科

工程科

水经科

计财科

人劳科

党办监审科

日期

720

727

83

810

817

824

97

914

主持者

水政办

保卫科

工会

行办

灌溉科

工程科

水经科

计财科

日期

921

928

1012

1019

1026

112

119

1116

主持者

人劳科

党办监审科

水政办

保卫科

工会

行办

灌溉科

工程科

日期

1130

127

1214

1221

1228

 

 

 

主持者

水经科

计财科

人劳科

党办监审科

行办

 

 

 

 

 

 

 

 

 

 

 

 

备注:201112月份主持者如下:129日办公室;16日党办;23日人劳科;30日灌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