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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收取及退还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证金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管理处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关于“完善安全保证金制度,建立考核机制”的精神。
请处属各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单位及负责人、安全员、治保员的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保证金收取工作,并请于5月10日前向处计财科解缴。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保证金由计财科直接扣取。
因工作调动、调整,退休等工作原因不再缴纳保证金的人员请到处计财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如有疑问请与处保卫科(安办)联系。
联系人:陈俊佛
联系电话:13700908108(V网短号:6221)
附件:1、2015年安全生产(综治)保证金基层单位缴纳人员名单/upload/file/20150407/20150407101499989998.xls
2、2015年安全生产(综治)保证金机关缴纳人员名单/upload/file/20150407/20150407102567576757.xls
3、退还2014年度安全生产(综治)保证金名单/upload/file/20150407/20150407102542434243.xls
(请各单位收阅)
保卫科(安办)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