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欢迎您!今天是: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5-31 00:00 打印

转发到:

                                                                      人二处[2010]49号
 
处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全处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努力推进我处经济全面发展,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标本兼职、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全体职工,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要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实;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关于四川省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10]126号)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用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渠二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有选择性的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行业的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和灌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依法保安全能力,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结合我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制订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特别要做到:讲一堂安全课、参加一次班组安全学习、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努力开展好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完善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前完善并组织学习,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准备。
      二、为加强对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处决定成立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作为活动的机构。
      组  长:刘福翔(处长)
      副组长:孙红(副处长)
      成员:工会、安办、工程科、灌溉科、水经科、行办、人劳科、计财科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刘元虎
      办公室设在处安办,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负总责,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保证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效果。
      三、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活动的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3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4日——2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周。
      五、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宣传画和职工开会学习时间,广泛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抓好工程防汛、饮用水、电力、工程施工、消防、人身、车辆船只和水库大坝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难度大的要及时上报,处安全检查组没有抽查到的单位要继续进行普查,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清理,完善以跨渠建筑物、电力安全设备、设施为主的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标志工作,坚决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工作。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