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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转发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10-3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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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并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2012年10月19日,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前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按照会议部署,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以来,水利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监管,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当前,水利投资大幅增加,大江大河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建设任务全面展开,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同时,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病险水库、小型水库、淤地坝和农村小水电等安全隐患依然较多。由于四季度接近年底,许多生产单位和施工企业为了追求进度指标,常常赶工期、抢进度,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的生产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进入秋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天气随之到来,各类事故隐患相对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目前,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教育培训不深入等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于违章作业,甚至冒险蛮干造成的,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吸取近日发生的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项目部生活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
      二、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规范水利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单位要在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打非治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扎实组织做好“回头看”工作,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各流域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回头看”工作方案,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排查还未整改到位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对问题较多的和事故多发的领域、单位和地区,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是否做到“四个一律”、违规违章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和遏制。对存在差距和问题的,特别是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大督导和问责力度,防止出现新的反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将“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查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建立防范水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水利生产经营秩序。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总体工作报告,并与12月10日前报送我部安全监督司。
      三、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在建工程、病险水库、淤地坝、农村水电、水文测验、勘测设计、重点实验室、水利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第四季度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在高度重视工程安全生产的同时,还要进一步重视办公区、生活区、临建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爆、违规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事故隐患排查。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检查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时段和全员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防坍塌、防坠落等防范工作,加强冬季超常规施工、超负荷用电等事故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制订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视,按照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办安监[2012]434号)的要求,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常抓不懈。要针对各级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施工安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救援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结合水利建设与管理实际,定期组织开展面向项目法人、监理、施工企业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认真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生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船驾驶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与新职工、农民工的岗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避险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引导,严格实行考培分开制度,规范培训内容,强化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五、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在近期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我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及节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2]31号)和《关于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的通知》(水明发[2012]35号)的落实工作,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制定详实的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要突出对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尤其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水平,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治理和处罚力度,有效规范水利生产经营秩序。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