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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2]2号
处属各单位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1年我处冬修、绵远河工程施工已全面展开,为了更好地加强冬修、绵远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所有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行业规定执行,结合我处实际,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进行施工活动;严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或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作业;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或蓄意隐瞒事故真相;严禁抗拒安全执法。
2、审查投标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确保施工单位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当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8、对本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证件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9、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10、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1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12、施工现场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统计、梳理和建档,严把购置、租赁、进场、维护保养以及拆装方案、拆装过程和安全使用关,使用时要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全面排查施工现场边坡基坑支护、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运行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格落实隐患评估和监控制度,落实整改责任、期限、人员和措施。
4、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坍塌、倒塌、触电、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在遇到大风、下雪等灾害性天气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四、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以至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管理部门,要给予严厉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特别是现场沙石材料的堆放和水泥沙浆的运送供给、各种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与使用,要严格规章制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
六、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