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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团支部:
现将团工委评选“最美青工"的文件转发各支部,请各支部参阅,并在本支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首届全国“最美青工”当选者不再重复参选。)青年职工中甄选优秀青年,各支部如有符合条件的人选请于3月2日前报送处团委(需按要求报送候选人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一个单位限报1人,处团委将择优推报到厅团委。
联系电话:13658169118(V6118)。
处团委
2015年2月28日
请各团支部签收
共青团四川省直机关工委
川直团办〔2015〕7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
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团委,省直各单位机关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现将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的通知》(川青办〔2015〕6号)转发你们,并就省直机关推荐“最美青工”候选人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推荐名额:各单位限推荐“最美青工”候选人1名。
二、推荐程序:省直团工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评审,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报团省委。
三、材料要求:“最美青工”候选人材料应含工作经历、事迹简介、工作一线照片或相关微视频等。其中工作经历和事迹简介需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工作一线照片或相关微视频等以电子版报送。
四、材料报送时间:所有推荐材料请于3月6日17:00点前报省直团工委,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文件
川青办〔2015〕6号
关于开展“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
(第二季)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为引导带领广大青年职工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领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和青年工作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共青团四川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岗位践行价值观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为主题,深入挖掘、推选奋战在基层一线青年职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宣传他们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平凡岗位上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努力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品格。通过同伴教育的特有优势,以榜样的事迹和精神,砥砺广大青工奋发有为的情怀,让向上向善的信念成为植根青工心底的认同;让不拒平凡、不辞细小的最美奋斗成为时代风尚,引领广大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接力前行。
二、活动时间
2015年2月—3月
三、活动对象
35岁以下青年职工(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首届全国“最美青工”当选者不再重复参选。)
四、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最美青工”应是在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事业单位青年,以及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
(二)“最美青工”应具备娴熟的职业技能,是钻研业务、苦练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学技成才的行家里手;应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范;应具备执着的职业梦想,是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在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
五、产生办法
(一)各市(州)团委应向团省委推荐2名“最美青工”候选人,参与全省网络投票评选。省直属团(工)委应向团省委推荐20名“最美青工”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参与全省网络投票评选。推荐的“最美青工”候选人材料应含工作经历、事迹简介、工作一线照片或相关微视频等。
(二)团省委开设相关网页,并设置网页投票和微信手机投票平台(网页链接、微信二维码附后),专题发布候选人事迹材料、照片和微视频,接受全社会网络投票。投票采用IP地址24小时内限投一票的方式进行,根据专家综合评议情况和网络投票数,产生10名“四川省最美青工”,并作为全国“最美青工”候选人,推荐参加全国网络投票评选。
六、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2014年2-3月)
各级团组织全面开展推荐工作,3月10日前,将“最美青工”(第二季)候选人有关信息(主要包括:候选人简介、事迹材料、工作和生活照片、“精品课”)上报团省委城工部。各级团组织可借助各地方媒体平台,对本单位、本地区的“最美青工”进行展示、推荐,全国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国家级媒体对各地“最美青工”予以宣传。
(二)投票及专家综合评议阶段(2015年3月)
团省委将自3月起对各级团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在团省委“最美青工”页面进行集中展播,通过网页投票和微信手机投票,并结合专家综合评议情况最终产生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前10名“四川省最美青工”。投票截止到3月30日。
七、奖励办法
评选为“四川省最美青工”的青年职工将推荐参加全国“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的评选,并在“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优先推荐。
八、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发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借助层级化团组织管理联系体系和行业团组织力量,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寻找和推荐身边的“最美青工”。各地市级团委和有条件的区县级团委可开设本地区“最美青工”活动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并对活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关注,扩大活动影响面。
(二)抓好工作结合。各级团组织在开展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时,要注重与青年职业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基层团的组织建设“活力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最美青工”的推选,促进基层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风采展示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形成立足本职岗位,比学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宣传报道。各级团组织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其中,全面做好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选择内容积极向上、社会影响力大、贴近青年需求、深受青年人喜爱的电视、广播、报刊等节目(栏目),找到合作切入点,力争推出“最美青工”特辑;巧妙、深度利用网络、微视、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手段,讲述“最美青工”追梦故事,展现“最美青工”奋斗足迹,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活动参与度,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增强敬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依靠辛勤劳动实现个人梦、建功中国梦。
(四)推荐资料报送及投票要求。3月10日前,各级团组织将“最美青工”候选人推荐文字材料、图片和微视频整理报送至团省委城工部。3月11日起开启投票通道,可登陆投票网页和投票微信进行投票,请各级团组织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好相关投票工作。
四川团省委寻找 “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投票网址:http://www.uiorange.com/demo/zmqg/
微信投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四川共青团”微信,进入“投票”—“最美青工”即可投票。
联系人:罗新蕾
联系电话:028-86636805
传真:028-86636805
电子邮箱:tswqgb222@126.com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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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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