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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水电工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dengl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2-0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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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水电工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现将四川省水电工会关于转发省总会、省团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搞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

  附件: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关于转发《关于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四川省总工会

文件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工发〔2011〕75号

 

 

关于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2011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省深入开展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工会、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十分重大。各级工会、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复杂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22号)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将“百安活动”扎实推向深入。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全省各级工会、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安委会川安委[2011]22号《通知》精神。要围绕《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宣传贯彻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要深入企业进行专题宣讲,让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班组现场的每一名员工都人人皆知。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做到应知尽知。要真正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落实好《通知》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实现“让人民过上幸福有尊严生活”的具体体现。

     三、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和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百日安全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全省各级工会、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和团员青年参加到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来, 要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十个一”活动(学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回忆一次自己的经验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发动职工和团员青年开展“强意识、查隐患、反违章、添措施、保安全”群众性监督检查活动。同时,要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所在地区、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展开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进行整治。对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组织,督促其整改。

     全省各级工会、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职尽责,齐抓共管,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元旦和春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的顺利召开作出应有的贡献。

     “百安活动”结束后,各市州总工会、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请将本地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于2012年4月5日前分别报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省总工会:邹 翔(028)86129454

    团省委:王源源 (028)8663680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邹方和(028)86113022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