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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经管理处研究决定,各单位2012年度创收资金发放奖励绩效工资全年控制数,基数最高不超过7000元/年。请各单位认真清理当年创收资金收支情况,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的先决条件是收入减去支出(含当年发放的奖励绩效工资),必须有净增长额。同时请各单位提取一部分当年应发的奖励绩效计入成本,作为应发工资,元旦和春节酌情发放。
特别提醒:成立有公司的单位,公司给职工发放的费用,请上报管理处。
请各单位签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