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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工会〔2011〕7号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水利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水利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职工踊跃参加此项活动。参展作品请在2011年5月28日前送处工会办公室统一上报。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请各单位签收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
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水利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电力公司、大型灌区工会,厅直属各单位工会,厅机关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全省水利职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再现水利职工群众的艺术修养和文化建设成就,省水电工会、省水利职工诗书画院、省水利干部学校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省水利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四川省水利职工诗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
二、展览要求
(一)征稿对象
全省水利系统书法、绘画和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内容
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和四川水利事业取得的成就及古今诗词等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
(三)规格要求
1、书法作品须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隶书需附释文)。作品规格以6尺为准,竖式为主,无需装裱。
2、绘画作品:国画、水彩画、油画、素描等各种形式。作品独幅或组画均可,风格不限,无需装裱。
3、摄影作品:一律彩扩为18寸,经制作加框后报送。
4、所有作品均需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并附作者150字以内简历一份。如寄稿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防止丢失,来稿一律不退。
(四)征稿时间
截止2011年5月30日
(五)评审及奖项设置
由诗书画院领导和邀请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集中展出,展出结束后再次组织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通报获奖名单并给予奖励,并将获奖作品向有关方面推荐。
(六)展览时间
2011年6月16日----7月10日
(七)展览地点
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