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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人:yinboo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4-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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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将在近期进行,请符合条件且愿意参评的人员于4月30日前向人事劳动科提交书面申请、职称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最高学历证书(若最高学历非技术专业学历,则还须提供与专业技术有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如下:
      1、技术员:首次申请评审的工勤人员应符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以毕业时间为准,下同),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获得中专学历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
      2、助理工程师:(1)首次申请评审的工勤人员应符合:获得硕士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七年以上。(2)由技术员晋升助理工程师应符合:中专及以上学历,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3)职称外语均不作要求,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
      3、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D级合格,职称计算机考试B级合格;
      4、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系统目前暂时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职称计算机考试A级合格。
      5、职称论文要求:必须符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职称论文有关要求的通知》http://www.scwater.gov.cn//rsxx/7630.htm
      联系电话:13547049172
 
      特此通知
(请各单位签收)
                 人事劳动科
                 2014年4月16日
   
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水函[2014]471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4〕17号)精神,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审专业划分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地方电力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水电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评审工作,参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范围、办法、标准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水产职能划转省农业厅的规定,从今年起,我厅不再组织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
    (二)评审范围
    1、受省职改办委托,四川省水电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四川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电力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2、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的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同时接受有关单位委托,开展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3、四川省水利厅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水利厅直属院校的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专业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分以下专业:
  1.水利(水务)工程类:陆地水文、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资源、给排水、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河道治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利管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
  2.电力工程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管理、电力生产、电力运行等相关专业;
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为厅属各院校具体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专业。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并参考《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川人职[2000] 6号)的相关规定。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毕业后,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艰苦边远县暨乡镇从事水利水电工作,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的同志,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4〕17号)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办截止接收材料时间”的要求,到2014年7月31日止,具有硕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务满4周年的;具有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周年的;具有大专学历,须聘任工程师职务满6周年的,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时间以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为准。
    2、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按省职改领导小组的要求,申报人员应通过与申报资格相适应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持有合格证或者参加考试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符合政策规定“免试”、“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等条件的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市(州)职改部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要求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职称论文有关要求的通知》(川水函[2013]1932号)的要求执行。
    4、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应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5、破格评审要求
    本着从严掌握原则,对个别确有水平、贡献显著、在我省水利行列有突出贡献者,严格按照《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执行。援藏专业技术干部破格评审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11]49号)的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送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考试情况”由所在单位将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逐一填写。“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凡属复印材料必须由审查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各单位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推荐上报人员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逐级报送相应县(区)、市(州)级主管部门及职改办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的规定,对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业绩贡献,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须贴上申报人近期证件照片,可在四川省水利网上本文附件中下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可在四川省水利网上本文附件中下载)各1份(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分申报等级填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可在四川省水利网上本文附件中下载),须贴上申报人近期证件照,其中1份由单位或者本人保管。该表各栏应认真填写,内容较多的可附页,其中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25份(申报中级的人员报15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3000字左右,但不少于1500字)。
    (五)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1套。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结果证明复印件1套(须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免试等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八)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等材料。
    (九)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1份;中级或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1份;《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业绩贡献公示证明原件1份;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委托书1份。
    (十)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1册。
    2、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外语计算机免试和先评后补等相关材料、所有中专以上学历证明材料等,分别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页“填表说明”页上。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在职改办下文后三个月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4、申报材料请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袋上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并填写清楚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报专业等。
    四、答辩
    为进一步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省水利厅各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论文水平等内容。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省水利厅职称改革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人事处。评审材料由市(州)水务局人事科或有关单位承办职称工作的人员统一送到省水利厅人事处,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14年6月1日~7月31日。
    报送地点:成都市文武路69号省水利厅516室
  联系人:唐青龙、钟政
  联系电话:028-86932236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2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doc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四川省水利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