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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水利部、省政府安委会、水利厅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发文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6】170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水函【2016】17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就切实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往往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根据水利行业历年的事故统计数据,这段时间的事故发生率明显较高,不能丝毫放松警惕。根据天气预测,今年冬季变温幅度较大,将有阶段性强降温时段出现,产生低温、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可能性增大。处属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业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协调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岗位职能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各职能业务科室对全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安全监督科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综合监管、协调责任,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单位、科室共同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本项目部工程建设承担直接(行业)监管责任,要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分别落实相应的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处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以在建水利工程和已建水利工程为重点,开展防范坍塌、高处坠落、滑坡、触电、中毒等事故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区和生活区、值(倒)班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鲁班水库大(副)坝、彭家坝水库大坝、谭家坝大填方、黄鹿水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和检查工作,同时要督促出租门面仓库房屋的经营者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加强人员密集聚集场所安全治安管理,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要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启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并报告管理处相关科室。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抢进度和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停产停工水利工程的年轻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停工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品的看守看护,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因用气、用电引发火灾;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引导职工遵守当地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严禁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
三、工作要求
1、及时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近期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研究本单位本区域的重要风险点和风险因素,制定防范应急措施,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络、短信、微信、QQ等社交平台,以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安全生产知识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类应急预案、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抢以及禁止醉驾、毒驾等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对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
3、精心组织,深入检查
各单位在春节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变压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水库主(副)坝、水利枢纽、渡槽、隧洞、桥梁、分水洞等水利工程,办公房、食堂、仓库等重点场所,工作生产用车(船),工作生活用电、用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持“严、细、实”的务实工作作风,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均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严密监控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4、强化应急管理和信息报告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对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3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838)2502420
电子邮箱:gak2420@63.com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7年1月12日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20170112/201701120855326132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