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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2013年,处工会带领全处职工紧紧围绕全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圆满地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处工会决定评选2013年度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
1、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
2、
团结带领职工艰苦创业,民主管理意识强,职工主人翁作用发挥好,为搞好全处管理、改革、发展工作献计献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高。
3、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尚。坚持学习制度,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发挥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作用。本年度本单位职工中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4、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健全,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等工作。
5、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组织职工参与职工互助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有利于促进单位和谐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二)工会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工作成绩显著。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2、坚持原则,热心工会工作,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努力完成处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自觉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敬老爱幼。
4、积极参加处、站工会组织的各种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并为搞好工会工作出谋献策。
二、 推荐评选办法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在全处范围内评选推荐5个;
工会积极分子处机关在机关职工范围内评选推荐6人,各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评选推荐1人。
三、要求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抓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评选条件评选。
(二)各单位请将评选推荐结果,于2014年3月31日前书面或QQ工会群报处工会。
2014年3月18日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