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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先进分工会及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wanghr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6-03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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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2014年度,处工会带领全处职工紧紧围绕全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圆满地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处工会决定评选2014年度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

1、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

2、团结带领职工艰苦创业,民主管理意识强,职工主人翁作用发挥好,为搞好全处管理、改革、发展工作献计献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高。

3、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尚。坚持学习制度,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发挥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作用。本年度本单位职工中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4、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健全,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等工作。

5、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组织职工参与职工互助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有利于促进单位和谐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二)工会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工作成绩显著。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2、坚持原则,热心工会工作,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努力完成处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自觉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敬老爱幼。

4、积极参加处、站工会组织的各种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并为搞好工会工作出谋献策。

二、推荐评选办法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在全处范围内评选推荐5个;

工会积极分子处机关在机关职工范围内评选推荐6人,各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评选推荐1人。

三、要求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抓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评选条件评选。

(二)各单位请将评选推荐结果,于2015618日前书面或QQ形式报处工会。

联系人:李梅,电话,13550662011V网短号:6102

人民渠二处工会委员会

2015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