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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管理处与工会签订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单位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体检对象为:与人民渠二处(人劳科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在岗女职工(名单附后),人均费用200元(贰佰元正);体检方式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到医院体检后,凭票限额报销。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收齐本站(科、室)女职工体检发票后于2015年12月1日前统一到处工会报销。
附件:名单/upload/file/20150519/20150519152871817181.xls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