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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关于推荐2013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
通 知
处属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安排,党委计划在2014年工作会上表彰28户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条件(详见附件)同以往年度。名额分配如下:全处14个支部(含离退休支部),每个支部推荐2户。请各党支部在本单位或部门职工范围内推荐。于2014年2月21日前报党办邮箱:db2547@163.com。党办收集汇总后提交党委审议决定表彰。
联系人:廖云伟 电话:13990270503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