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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关于收缴安全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人:zhangr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3-1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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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按照2012年处安全生产、维稳和综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在签订责任书10个工作日内应交纳安全保证金,现将安全保证金交纳标准和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单位及时到处财务科缴纳。以前年度的安全保证金请尽快在处公安科刘元虎同志处结清。
     请各单位收阅。名字有错的请尽快反馈给处公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