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is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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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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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9日至2月17日。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关闭好各单位(科室)办公室的电器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各单位(科室)领导负责检查,保证用电安全和电器设备安全。
根据有关规定,处领导春节期间不再到基层慰问一线职工,请各基层单位自行安排慰问一线职工。
中层干部节日期间外出灌区要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并注意出行安全。
(请基层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签收)
办 公 室
2013年 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