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资格的通知
发布人:yin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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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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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德阳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已在前期进行了上调,根据川人发(2007)294号文件精神,我处拟在近期对我处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相应调整。在调整之前我处准备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领人的情况作一次清查了解,坚决杜绝冒领误领现象。请有遗属的单位配合人劳科做好清理工作,收集遗属的领取资格证明:已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其余人员提供以能看清日期的报纸为背境的近照,并于4月20前报人劳科。
特此通知
人劳科
2013年4月7日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