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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孙有明等4位会员发放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dengl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4-0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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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有明于2012年1月13日至1月18日因病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和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该会员住院、出院时间在2012年3月以前,将适用《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试行)》之规定,拟对孙有明发放互助金288.00元

    李应龙于2012年2月3日至2月7日因生病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和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该会员住院、出院时间在2012年3月以前,将适用《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试行)》之规定,拟对李应龙因病住院发放职工互助金121.00元。。

    王琦于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4月2日因病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拟对王琦发放互助金238元。

    雷明阳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28日因病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和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拟对雷明阳发放互助金54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3日止。若对以上四位同志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工会      联系人:阳天蓉
    联系电话:0838-2501794
              邮政编码:6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