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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贯彻“8·15”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8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和李克强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为贯彻国务院“8·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属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
二、加强重要水利工程枢纽设施、设备和黄鹿水厂的安全工作。
三、各站特别是红旗分干渠项目部要妥善做好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保管、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加强仓库管理。对出租的仓库要督促承租方遵守仓库的使用管理规定,决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要完善消防设施,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五、大规模物品堆放要注意防范物品自燃和雷击引燃。
六、严守防汛纪律和安全规定,做好防汛工作。对病险工程(地段)要落实双重监护,防范地质灾害。 七、有在建工程的单位,特别是建设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相关规定,认真抓好施工安全工作。
八、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抓实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处安办。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