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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henjf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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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贯彻“8·15”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8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和李克强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为贯彻国务院“8·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属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

    二、加强重要水利工程枢纽设施、设备和黄鹿水厂的安全工作。

    三、各站特别是红旗分干渠项目部要妥善做好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保管、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加强仓库管理。对出租的仓库要督促承租方遵守仓库的使用管理规定,决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要完善消防设施,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五、大规模物品堆放要注意防范物品自燃和雷击引燃。

    六、严守防汛纪律和安全规定,做好防汛工作。对病险工程(地段)要落实双重监护,防范地质灾害。         七、有在建工程的单位,特别是建设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相关规定,认真抓好施工安全工作。 

    八、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抓实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处安办。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5年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