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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2年度先进基层分工会、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dengl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3-1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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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2012年,处工会带领全处职工紧紧围绕全处管理发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圆满地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全国水利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工作中涌现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处工会决定评选2012年度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
   1、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
   2、 团结带领职工艰苦创业,民主管理意识强,职工主人翁作用发挥好,为搞好全处管理、改革、发展工作献计献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高。
   3、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尚。坚持学习制度,学习、宣传、执行《工会法》,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发挥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作用。本年度本单位职工中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4、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健全,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等工作。
   5、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组织职工参与职工困难互助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有利于促进单位和谐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二)工会积极分子
  1、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模范履行工会会员义务。
  2、坚持原则,热心工会工作,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努力完成处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取得公认成绩。
  3、积极学法、自觉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夫妻互敬互爱、敬老爱幼。
  4、积极参加处、站工会组织的各种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各种知识竞赛活动,并为搞好工会工作出谋献策。
  5、搞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二、   评选办法、比例
   先进分工会(工会小组)全处范围内评选推荐5个;
   工会积极分子处机关在机关职工范围内评选推荐6人,各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评选推荐1人。
   三、要求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抓好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评选条件评选。
 (二)各单位请将评选推荐结果,于2013年4月5日前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处工会。
 
                                           2013年3月19日
                     (请各分工会、工会小组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