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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henqianla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2-03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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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川直工委〔2015〕113号)要求,现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处全体党员中开展。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1.核查党员身份信息;

2.清理党员入党材料;

3.检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4.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

5.排摸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二、排查重点

处属各支部要重点做好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流动党员、出国(境)人员党员的排查工作。

三、排查方法和步骤

排查工作与年度党内统计同步开展,大体分为3个环节:

1)集中摸排。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党员入党材料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进行普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2联系查找。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电话联系,通过其亲友同事等帮助联系,利用公安、社保、人口计生等信息系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联系。对取得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原因和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相应作出组织处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和原因。

3)统计汇总。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一卡一表”,即《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和《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经党支部、基层党委逐级审核后,分别留存归档。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一卡一表”为抓手,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并以此为基础填写、汇总、审核年度党内统计相关报表。

4)规范完善。要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顺、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妥善保存入党材料。

20163月上旬,厅机关党委要对所属的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党员在册情况和“一卡一表”采集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四、有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处属各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2精细精准操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瑛  联系电话:0838-25680186809

联系QQ:1123156252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 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upload/file/20160203/20160203112664056405.doc

2. 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upload/file/20160203/2016020311262490249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