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处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人大将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为确保我处灌区水质安全、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干渠管护范围,电站生产范围的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四乱”:乱挖、乱建、乱堆、乱弃现象,坚决制止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水建设。
2、水质安全:黑臭水体,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入渠等污染水体、影响水质安全的事件。
3、生态环境:在渠道、电站管护范围内影响生态环境的其他事件。
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发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向当地河(湖)长或河(湖)长办报告,要求即刻处置,同时报处水政科协调处理。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水政科
2019年4月4日